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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黑体水处理应进一步加强

武汉将黑臭水治理作为“四水共治”的重要内容,对黑臭水体进行了综合整治。然而,从黑臭水体的监督来看,暴露出更多的问题。如河流上的漂浮、岸上的垃圾等,所有这些都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管理实现。可见,武汉水环境的日常监督还存在不足。
今年的5月,我国的几个环境治理相关部门,发现黄孝河和巡游河(洪山)两个黑臭的水体并没有消除黑色和臭水,并向全国报告。从总体上看,武汉在治理黑臭水体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目前治理黑臭水体治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要抓好污染治理工作,政府、企业、公众都要齐心协力。多年来,武汉市政协通过各种方式提出了建议和监督管理,媒体多年来也发表了相关报道。群众对此表示不满。但经过这么多年,黄孝河和巡司河仍然是黑色和臭味。因此,解决黑臭水问题,仅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我们必须促进各阶层的积极参与。
根据“十水条款”,到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行城市将基本消除黑臭水。根据武汉的目标,在2017建成区基本消除了黑色和有气味的水体。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武汉的黑臭水处理工作既没有达到“国家标准”,也没有达到“市场标准”。黄孝河和巡司河的黑色和臭气的水体已经被治理多年,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质成本已经投入,但分阶段的目标已经部分丧失。
为了全面防治污染防治战争,在2019年10月举行的第七届世界军事运动会之前,消除了黑臭水体。针对上述问题,相关的专家人士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综合整治是蓝图,监管是覆盖,监管是贯穿的,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政府应加强对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督和维护,并把监督和维护贯穿于综合治理,所以综合治理不能代替日常监督。目前实施的河流长度系统和城市水质改善和攻击指挥中心的建立是一种制度创新。加强无人机监控是一项技术创新。除了加强这些措施外,我们还需要确保日常维护人员、设备和资金落实到最基层的监管行动中的问题清单。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的外部问责压力逐渐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内在动力,形成了长期治理机制。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重视全民执政,鼓励各方通过信息公开参与。地方党委政府作为治理黑臭水体的第一责任人,无疑起着主导作用,但黑臭水体的本质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政府应逐步放开政府的体制堡垒,如规划、建设、监控等,逐步实现有效的“管束”,通过市场参与、科研服务、数据共享和公民参与,解决当前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开创全员治理黑臭水的新局面。
要实现短期目标,长期综合治理要与长期和短期相结合。二者不容忽视。黑臭水体的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运动,需要长期的成功,但在军事演习前消灭黑色臭水体是短期内必须完成的艰巨任务。因此,建议政府在全面改善黑臭水体的背景下,应把重点放在整治目标上。也就是说,利用物理、生物、工程手段等技术手段,在目标时间基本上完全消除了黑臭水体,如黄小河和头溪河。